本报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吕贤如 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将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总体思路,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稳妥试点,从三方面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稳步推进企业内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要指导企业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实行竞争上岗,按岗定薪,岗变薪变。二是开展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试点范围控制在已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企业。三是积极探索在高新技术企业试行技术入股、专利产品入股等分配办法。四是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中开展职工持股试点。要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在征得职代会同意的前提下建立职工持股制度。
——探索新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现行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办法,大力开展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试点,逐步形成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新机制。
——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有能力支付而故意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强化劳动监察,严厉查处。